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901.“就是那月的二十七日”表示神圣之物。这从刚才的说明清楚可知,因为它是一个复合数,是三的立方,也就是说,三乘三得九,九再乘三就得出二十七。因此,这个数字的主要因子是三。这就是上古之人计算数字的方式,他们只是用它们来表示真实事物。“三”和“七”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之所以如此,还有一个隐藏的原因是,主在第三天复活。主的复活本身包含了一切神圣和所有人的复活。这就是为何在犹太教会,这个数字具有代表性,又为何在圣言中,它是一个神圣的数字。在天上也一样,那里不会想到任何数字;他们不会想到三和七,而是对复活和主的降临有一个总体的神圣观念。
“三”和“七”表示神圣之物,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
摸了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那人到第三天要洁净自己,第七天就洁净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洁净自己,第七天就不洁净了。凡人摸了被剑刺死的,或是死尸,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第三天和第七天,洁净的人要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第七天他要洁净那人,那人(不洁之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洁净了。(民数记19:11-12, 16, 19)
这些事物都是代表,也就是说,外在事物表示内在事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如:一个人若摸了死尸、被刺死的、人的骨头,或坟墓,必不洁净。这一切事物在内义上都表示人自己的事物,这些事物都是死的、亵渎的。用水洗澡,到了晚上就洁净的要求也是代表;第三天和第七天同样是代表;它们表示神圣之物,因为在这些日子,他将被洁净,从而干净了。
论到那些与米甸人打仗回来的人,同样的用法出现了,他们被告知:
你们要在营外驻扎七日,凡杀了一个灵魂的,和凡摸了被杀之人的,第三日、第七日,都要洁净自己。(民数记31:19)
如果这只是一个仪式,第三日和第七日不是神圣或洁净的代表和象征,那么它将是个死物,就像没有一个原因的东西,像没有一个目的的一个原因,或一个与其原因分离,其原因与其目的分离的事物,因而决不是神性。“第三日”代表并象征神圣之物,这一点从主降临西乃山很清楚地看出来。对此,经上如此吩咐: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往百姓那里去,叫他们今天明天分别为圣,又叫他们洗衣服,到第三天要预备好了,因为第三天耶和华要在众百姓眼前降临在西乃山上。(出埃及记19:10-11, 14-15)
出于同样的原因,约书亚在第三天过约旦河:
约书亚吩咐,你们要走遍营中间,吩咐百姓说,当预备食物,因为三日之内,你们要过这约旦河,进去得这陆地为业。(约书亚记1:11; 3:2)
“过这约旦河”代表以色列人或重生之人被引入主的国;领他们进去的约书亚代表主;这事发生在“第三天”。由于第三天是神圣的,和第七天一样,所以经上规定,第三年应是十一奉献年,在这一年,百姓要通过仁爱的行为显示自己的神圣(申命记26:12-15);“十一”代表余剩,这些余剩因唯独属于主,故是神圣的。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约拿书1:17),明显代表主的埋葬和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12:40)。
“三”表示神圣之物,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先知书,如何西阿书:
过两天耶和华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祂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何西阿书6:2)
此处“第三天”也表示主的降临和祂的复活。撒迦利亚书:
全地其中两分必被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熬炼他们,如熬炼银子,试炼他们,如试炼金子。(撒迦利亚书13:8-9)
此处“三分之一”或三表示神圣之物。三分之一和三涉及同样的事物,三分之一的三分之一也是如此,如在本节经文,因为三是二十七的立方根。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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